新通联12月17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获悉 ,股东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毕方投资 ”)已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毕方投资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当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履行报告 、公告义务 ,涉嫌违反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毕方投资在限制期内转让“新通联”的行为,涉嫌违反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笫一百八十六条所述违法行为。
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毕方投资给予警告 ,并处以160万元罚款。
威奥股份:第二大股东锐泽投资拟约1.16亿元协议转让5%公司股份|界面新闻 · 快讯
3连板亚振家居:股票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持股5%股东拟减持不超1%公司股份|界面新闻 · 快讯
光电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合计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不再参与认购本次定增股票|界面新闻 · 快讯
康盛股份:持股5%股东吉利商用车拟协议转让公司5%股份|界面新闻 · 快讯
华工科技: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68.45万股|界面新闻 · 快讯
粤万年青:第二大股东合和投资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界面新闻 · 快讯
东北制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增持7500万元-1.5亿元公司股份|界面新闻 · 快讯
安车检测:控股股东、实控人拟2.1亿元协议转让5.07%公司股份|界面新闻 · 快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