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山泉享有的诉讼权利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汪山泉利用担任果洛州副州长,格尔木市市长 、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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