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香港证监会发布通函:由2025年4月1日起,香港证监会将恢复向所有中介人及持牌人士征收牌照年费。《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8(2)条规定,所有中介人及持牌人士须于其牌照或注册证明书每年周年日期其后的一个月内缴付年费 。如未能在到期日前全数缴付年费,则须就余额缴付附加费 ,以及其牌照或注册可能会被暂时吊销或撤销。
你可能想看:
香港证监会暂时吊销一金融网红的牌照16个月|界面新闻 · 快讯
陈茂波:香港将征收100港元印花税的物业价值上限由300万港元提高至400万港元|界面新闻 · 快讯
匈牙利外长:驻巴黎使馆已恢复正常,将认真对待所有威胁|界面新闻 · 快讯
香港证监会就首次公开招股认购及融资服务发出额外指引|界面新闻 · 快讯
香港证监会告诫公众提防Linkbex涉嫌从事虚拟资产相关欺诈行为|界面新闻 · 快讯
香港证监会:对名汇证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500万港元|界面新闻 · 快讯
萝卜快跑回应:已获批香港首个自动驾驶牌照,开启全球业务拓展|界面新闻 · 快讯
香港证监会考虑限制认股IPO新股的融资比例|界面新闻 · 快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