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余顺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 ,余顺坤担任华润双鹤独立董事期间,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买入华润双鹤股票10,000股、交易金额174,400元,卖出华润双鹤股票10,000股 、交易金额182,6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余顺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你可能想看:
安徽证监局:对中银证券及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界面新闻 · 快讯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秘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界面新闻 · 快讯
嘉应制药:独立董事李善伟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被广东证监局责令购回|界面新闻 · 快讯
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李子园董事兼副总经理苏忠军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界面新闻 · 快讯
大洋生物:股东增持至5.65%违反相关规定,被出具警示函|界面新闻 · 快讯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问题,东宝生物收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监管函|界面新闻 · 快讯
未及时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洛凯股份及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界面新闻 · 快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